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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接待办公室2024年招聘合同制职员3人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招聘信息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 2024-07-28 18:07:46 人阅读

  根据《市市直机关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办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网站(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pp  个人照片提供.jpg格式,其他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其中《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珠海市接待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版.doc文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2024年8月9日18时前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061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010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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